飞机允许携带的充电宝容量上限为 100 瓦时(wh),即 27027 毫安时(mah),计算公式为:容量(mah)= 电池电压(v)× 电池容量(ah)× 1000。
飞机允许携带的充电宝容量
根据民航局的规定,旅客可以携带容量不超过 100 瓦时(Wh)的充电宝登机。也就是说,充电宝的容量必须小于等于 27027 毫安时(mAh),因为 1 瓦时等于 3600 毫安时。
计算充电宝容量
计算充电宝容量的公式为:容量(mAh)= 电池电压(V)× 电池容量(Ah)× 1000
例如,一个标称容量为 20000 毫安时的充电宝,其电池电压为 3.7 伏,电池容量为 5.41 安培小时 (Ah),则其瓦时容量为:
100 瓦时 = 3.7 伏 × 5.41 安培小时 × 1000
因此,这个充电宝容量为 20000 毫安时,转换为瓦时容量为 99.97 瓦时,符合民航局的规定。
注意事项
- 充电宝必须是便携式的,不能是固定在设备上的。
- 严禁携带锂金属电池充电宝,只能携带锂离子电池充电宝。
- 充电宝不得遗留在飞机上。
- 如果充电宝容量超过限制,可能会被航空公司扣留或没收。
- 对于带有交流电源的充电宝,其额定功率应小于 100 瓦。